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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沈氏商行,沈青


对方终于得逞。
大方一笑:“如此甚好。”
他冲身后掌柜使了个眼色,当即就有人开始准备笔墨纸砚。
这沈氏商行,在京都如此有派头,却对一个清秀小生如何客气?
难道说,他是沈家的公子?
马煜心中正想着。
清秀公子上前拱手,客套问:“如今我与先生也算是相识,不知先生高姓大名。”
问名字啊!
一个名字而已,也不是什么好隐晦的。
可这时代不是动不动就喜欢用什么雅称吗?
都已经混成书法大佬了,总得有个好听的笔名。
想了想,马煜笑着回答:“在下子谦。”
“子谦?”清秀公子呢喃一下,连连称赞:“妙,不愧是谦逊之人,只是不知子谦兄贵姓。”
“马。”朱福宁应了一声。
可看见马煜都没有说话,又急忙闭上嘴巴,害羞低头。
清秀公子却已将此话听见心中,再度拱手:“原来是马兄。”
“在下沈青。”
果然姓沈。
沈青接着说道:“子谦兄,文房四宝已备好,还请移步。”
掌柜早已识趣地在旁边备好了书案,文房四宝皆是上品。
宣纸雪白绵韧,徽墨黝黑发亮泛着紫光,端砚纹理细腻,湖笔尖毫齐整。
马煜也不推辞,走到案前,提笔蘸墨。
笔锋落纸,游走如龙。
他写的是一句:“铁肩担道义,妙手著文章。”
字体并非时下流行的赵体或颜体,而是融入了汉隶的朴拙与魏碑的刚劲,自成一格,力透纸背,一股嶙峋风骨扑面而来。
“好!”
“这字……绝了!”
掌柜在旁忍不住低声喝彩。
就连朱福宁,看向马煜的眼神里满是惊奇与崇拜。
沈青更是激动得脸色发红,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那幅墨迹未干的字。
看了又看,喃喃道:“好!好字!”
“子谦兄这笔力意境,大明 谁人能敌?”
他抬起头,眼中光芒大盛:“哪怕被吹捧为大明第一小篆的山居先生……哼,见了子谦兄这字,怕是要爬着来认输!”
朱福宁忍不住轻声问:“表哥,山居先生真的很厉害吗?我娘说,他的小篆是当世第一。”
掌柜闻言,捻须解释道:“小姐有所不知。”
“小篆源于秦代,笔画均匀,结构对称,看似简单,实则最难写出神韵。”
“因其规整,极易流于呆板。”
“能将小篆写得既合古法,又具生气者,凤毛麟角。”
“山居先生的小篆,确实已近完美,公认的当代魁首。”
众人闻言,再看向马煜那幅字。
虽非小篆,但那股子融汇古今、浑然天成的气韵,竟让人觉得,即便他此刻提笔写小篆,也定能超越那所谓的第一人!
沈青几乎是在墨迹干透的瞬间,就一把抓住了马煜的手腕,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发颤。
“子谦兄,我实在是太激动了。”
马煜人有些僵硬地杵在那,嘴角抽了抽,视线落在沈青的手上。
那双手,此刻正紧紧地握住自己。
不得不说,一个男子的双手竟然又嫩又白,倒是让人感觉更不舒服了。
急忙挣脱双手,更赶紧往后退了两步。
此刻的沈青,完全沉浸在终于得到墨宝的喜悦之中,浑然没注意到马煜的反应。
依旧滔滔不绝:“子谦兄,你还如此年轻。假以时日,成就简直不敢想象。”
“成为术法大圣怕也不是难事。”
“真不敢想象,子谦兄日后的成就。”
看着这幅字画,沈青情绪又激动起来了。
再次抓住他的手:“子谦兄……”
面对沈青的热情,马煜的表情,简直比哭还要难看。
再仔细去看沈青,眉眼清秀,皮肤白皙,可惜衣领过高,不知道是否有喉结。
视线缓缓下移,还好,那宽广的胸肌倒是能够准确判断出,绝对不是女子。
毕竟这世界上,哪有女子是前胸贴后背的。
想到此处,马煜的心里面,倒是安心得多。
只是……
那抓住自己的手,纤细白皙,宛如葱白一般。
“沈兄……”马煜再次将自己的手抽出来,尴尬后退:“谬赞了,我只不过是随性而发。”
“更何况,写字这种事情就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。”
“只要勤于锻炼,都能写好。”
此刻的马煜,只想赶紧找些借口搪塞过去,最怕还会问你如何将字写好之类的问题。
朱福宁好不容易出趟宫,时间不多。
有着这里废话的时间,还不如赶紧将说好的扇子给我啊!
马煜心中没有吹捧的喜悦,有的只是对于高档货的渴望。
“时间也不早了,沈兄,我们就不便继续叨扰。”
眼看马煜带着朱福宁要走,沈青急忙捧起那装着蝶恋花团扇的锦盒。
追上前:“先生,这扇子您务必收下!方才赠字,已感激不尽,此扇万不可再推辞!”
马煜摆手:“使不得,沈公子,马某并非……”
“子谦兄,”沈青打断他,神色无比诚恳,“我赠扇,非为酬谢先生墨宝。”
“那幅字的价值,岂是金银可衡量?”
“若先生不收,便是瞧不起学生这番心意了!”
话说到这份上,再推就显得矫情了。
更何况,马煜心中对这把团扇,本就势在必得。
马煜看了眼朱福宁,故作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“既如此,马某便谢过沈公子美意了。”
他接过锦盒。
扇子入手微沉,触感极佳。
“告辞。”
“子谦兄慢走,日后常来!”沈青一直送到门口,目送两人身影消失在人流中。
刚回到店内,一直欲言又止的掌柜终于忍不住。
压低声音道:“那蝶恋花可是夫人留给您将来……”
看沈青神色不对,掌柜话语一转:“那团扇何其珍贵,至少值五千两啊!您自己都舍不得碰,就这么送出去了?值得吗?”
沈青脸上的激动和谦恭早已收起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精明的冷静。
他瞥了掌柜一眼,语气淡然:“你懂什么?这才是做生意。”
他走到书案旁,再次展开马煜那幅字。
目光灼灼:“舍不得孩子,套不着狼。”
“我看重的,是能写出这种字的人。”
“一把扇子,换一个可能结交未来文坛宗师、甚至借此打通清流关系的机会……你说值不值?”
掌柜一愣,看着自家少爷眼中闪烁的光芒,恍然大悟,再不敢多言。
走出沈氏商行,马煜回头看了沈青一眼,确定没跟上来,这才微微松了口气。
“表哥,”朱福宁声音微弱,小心看着马煜,轻声问:“你在怕什么吗?”
马煜怎么好意思说,怕刚才那个男人?
毕竟总觉得,那个人怪怪的。
“没什么。”
马煜一笑而过,将手中团扇递给朱福宁:“好不容易出趟宫,可不能让你白跑。”
团扇一出,朱福宁的视线就没从上面移开过。
一双杏眸亮晶晶的,讲艰难吞咽口水,忙摆手:“我不能收。”
“这份礼物太珍贵了。”
马煜笑容温和:“你是我的表妹,我这个当哥哥的,有什么好东西不给妹妹,像什么话?”
更何况,朱福宁是马皇后让他带出来的。
虽然不知道马皇后和孙贵妃之间处于一种什么关系,可马皇后对自己这么好,怎么也不能给她丢人。
看见朱福宁明明很想要,却还在挣扎的样子。
马煜笑叹一口气,强行将团扇塞到朱福宁手中。
语气带着不容拒绝:“收着。”
“你想想,我好歹是七尺男儿,手里面拿着女儿家的东西,旁人如何看我?”
他佯装生气。
朱福宁却被他的样子逗乐了,不由笑出声来。
双手小心翼翼捧着团扇,翻来覆去地看,对每一个细节都称赞有加,爱不释手。
“这礼物,太珍贵了。”
一边看, 一边感慨。
苍白的脸,因为激动,也红扑扑起来。
这小孩……
虽然仅仅只是一下午的时间,可马煜是真喜欢她。
就像是自己的妹妹一样。
忍不住捏了一下她的脸,语气温柔:“天色不早了,我送你回去。”
“我有些饿了……”朱福宁的脸都红到脖子根了,低着头不好意思得很。
从出生到现在,她第一次喊饿。
可是,真的很想再吃表哥做的饭菜。
马煜宠溺一笑:“好,我再给你做几道新菜品。”
“嗯!”朱福宁重重点头。
马煜在一旁絮絮叨叨地说:“你可要多吃点,你太瘦了……”
两个人走在前面,其乐融融。
身后跟着两队人马。
一是朱元璋派出来暗中保护的锦衣卫。
另一个就是孙贵妃身边的老太监,只因为放心不下,让他跟了出来。
此刻,看着此情此景,老太监急忙捂住自己的嘴巴,激动得眼泪都流出来了。
颤抖着声音说:“娘娘啊!奴婢看见了什么?”
“咱们的小公主,竟然知道饿了。”
“马皇后这侄儿 ,是福星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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